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这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
特种设备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也在迅速增加。特种设备本身所具有的危险性,与迅猛增长的数量因素双重叠加,使得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更加复杂。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必将为特种设备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
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不能只靠事后监管,而要将安全意识贯彻到特种设备从生产到使用、从经营到检测、从维护到报废的全过程。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围绕特种设备从“生”到“死”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该法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要求、规定都是从以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得出的重要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把法律条文认真贯彻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之中,把血的教训落实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责任不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无从谈起。从以往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看,大多是由于企业安全管理不善、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因此,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由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强调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就是要求企业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责任意识,构建起有效的责任约束体系,在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经营等环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真正把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来抓。
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政府监管至关重要。政府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不应是“保姆”式包揽企业的安全责任,对事故造成的损害“买单”,而应该是“警察”式的监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维修、检测等单位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和义务。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性要求,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
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大量事实证明,当公众的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足够强、必要的安全知识足够丰富,一些因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因此,必须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公众在使用或者操作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时,必须遵守安全使用注意事项,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为了使特种设备安全法切实发挥作用,让法律规定成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护、检测单位严格遵守的准则,各地、各部门应迅速行动起来,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到法治化轨道。政府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将法律责任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既让企业了解自身承担的法律义务,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安全管理,又努力推动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的提升,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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