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召广大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坚决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2010]631)号和姜大明省长在第二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颁奖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我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局决定把2011年作为我省质监系统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把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的重要举措。
认真贯彻通知要求,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就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向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发出倡议:坚决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解决制约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并要求全省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责任,依法组织生产,对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要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从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全员质量培训,明确各级各类质量相关人员的职责,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严格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通过开展“致广大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倡议书”活动,将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与协会、企业的沟通联系,更加明确工作目标,广泛达成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共识,共同推动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山东经济的科学发展和企业、群众的自身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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