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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将有“电子身份证”

2010.05.18来源:




    导报讯(记者王迎波)为规范燃气汽车改装市场秩序,促进山东省车用气瓶安全监督管理,保障车用气瓶使用安全,由 主办、无锡百纳容器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省燃气汽车改装暨气瓶安全使用交流会”8日在济南召开。最新物联网技术将应用于车用燃气气瓶监管。山东17市质监局和特检分院、天然气气瓶改装、安装单位和新闻媒体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随着世界石油储量的减少和环保、低碳节能意识的增强,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燃料被广泛地应用在汽车上,车用气瓶因而具有广泛的市场,同时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山东省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督处处长赵波介绍说,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大规模推广使用天然气汽车,山东也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燃气汽车推广。目前,山东约有130家汽车改装企业从事燃气汽车改装业务,不仅燃气汽车保有量较大,且每年新增燃气化改造车辆约4万台。在燃气汽车规模化使用之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已累计发生40余起燃气汽车安全事故,38人死亡,山东也有数起事故发生。而这些问题的发生,多由燃气汽车改装不规范以及气瓶质量不佳引起。赵波建议检测机构、改装企业与气瓶制造厂家联合行动,规范改装与检测业务、规避安全事故;尽快推广RFID技术对车用气瓶实行动态监管;对全省317家充气站实行信息化监管;派工作组对改装厂、气瓶厂家和充气站进行拉网式检查。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是山东监管气瓶安全的两大手段。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鉴定评审中心主任左晓杰介绍说,国家对车用气瓶改装单位的资质有严格的限定,除了具备基本的法人资格以外,还应取得1级压力容器安装许可,拥有一定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相应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

    据悉,车用气瓶属于强制检验的特种设备,必须由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准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从今年起,济南市将对包括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等在内的所有车载燃气气瓶进行强制检定。经济南市物价局核准,车用纤维缠绕气瓶检验费为220元/只,钢质气瓶检验费为260元/只,经检验后需作报废的气瓶不收取检验费。

    经过讨论,与会专家、改装企业和气瓶制造厂等燃气汽车改装相关单位,就提高气瓶的安全改装与使用达成初步共识。质监、特检等监管部门将全面整顿燃气气瓶改装企业,审核企业资质与条件,确保改装质量;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通过市场整顿,规避相关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引导改装企业使用质量更好的产品;加大气瓶检测机构建设力度,提高气瓶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水平;探讨气瓶及改装保险方案;探讨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到气瓶制造与安装使用领域,实行气瓶“电子身份证”制度,对每一个气瓶贴上电子标签,确保气瓶的重装、使用安全,在加气站建立自助充装安全系统,系统通过加气枪对气瓶的信息进行扫描,合格后才能打开,给车辆加气。

    国内第二大车用燃气气瓶生产商——无锡百纳容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升告诉经济导报记者,气瓶的原材料、收底工艺、热处理、涂层以及缠绕固化工艺等环节最易出现问题,造成瓶壁厚度不均出现裂纹。燃气汽车发生爆炸多数由于私自“油改气”,改装操作不合规范,气瓶质量不合格,留下安全隐患。按规定,未获得改装维修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燃气汽车的燃气系统装置。同时,并且燃气气瓶对生产工艺要求很高,充满气后压力可达20Mpa,是普通家用液化气气瓶的8倍。梁升提醒广大燃气车辆车主,气瓶绝对不能超量灌装、超压充气;每次充气和每天第一次发动时,都要将车辆后备箱和车窗打开,必要时可远离;停车后关闭气阀,切断电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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