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的综合评价,是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促进质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为做好2009年度全省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的精神,结合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全省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一由省局组织实施。省局成立专业技术职务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系统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市局、直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为保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评委会要严格控制评审通过率,宁缺毋滥,确保评审质量。严禁超越权限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
二、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和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进行。各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相应岗位数15%的市局和单位,除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不再推荐申报。 三、严格执行推荐程序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2.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3.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在申报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确定推荐人选。 4.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及申报人员的年度任期考核情况。 5.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6.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7.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写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明确填写有关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后方可推荐上报。 8.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9.报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明确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材料,必须经呈报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相应的评委会方可受理。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分别为:申报评审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呈报(县级局的所属单位,由县级局呈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市局或省局直属单位呈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设区的市以下单位的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省直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呈报。
注: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稽查人员,不再受理申报评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条件的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评。
2.专业技术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的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并取得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原资格已有要求并参加考试的,提供已取得的证书),方可申报。
五、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事业单位中由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包括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严格掌握外语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取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认真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和《关于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2号)职称外语政策规定。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七、严格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填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附件4),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和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省局组织人事处审核。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须持原件申报,如原件丢失,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符合职称外语免于考试、放宽成绩要求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于考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并提出明确意见。以上有关审核表只适用于当年的申报。 八、按照《山东省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暂行办法》实施规定,全省系统凡符合条件要求参加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方能参加评审。 九、从严掌握破格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时,个人所在单位隶属市局级以下的,由市局出具破格报告一份;个人所在单位隶属省直属单位的,由省直属单位出具破格报告一份;系统外各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报告一份。 十、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大职称评聘工作的透明度,继续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异议期公示通知及时上挂在省局 “山东金质网”(http://www.12365.sd.cn)。呈报部门要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按有关规定将公示结果报送到省局组织人事处。 十一、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和《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评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二、呈报材料的内容 ⒈《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1份; 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份; ⒊《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型,上报省局时,先提交3份原件,待审查合格后再提交);
⒋学历证明、奖励证书、论文、著作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资历、能力、水平的材料原件; ⒌外语考试成绩单; ⒍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⒎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⒏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⒐《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一式1份。 上述材料要求填写认真、工整,内容详实。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查、审核职责,严格把关。
十三、时间要求
1.申报评审工程师职务资格的材料,由各市局、省局直属单位审核汇总后,务于
2.申报2009年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资格材料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山东金质网http://www.12365.sd.cn。
3.申报2009年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资格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detn.gov.cn。
4.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于
5.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及时通过金质工程人力资源系统办理备案手续。
由于时间紧,请各单位严格遵守规定时间,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相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联系人:胡尊海、孙文婷
联系电话:0531-89012059
邮 箱:huzh@12365.sd.cn、sunwt@12365.sd.cn
传 真:0531-89012050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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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填表说明 | |
2、2009年度申报晋升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 ||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 ||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专家委员会推荐表 | ||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 |
单位名称: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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