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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无线城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9.10.24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
“无线城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11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落实省政府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企业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推进“无线城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这个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试点。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推进“无线城市”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9-2012)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鲁政发〔2006〕45号)要求,为落实省政府与各通信运营企业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现就推进“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无线城市”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无线城市”是使用高速宽带无线技术覆盖城市行政区域,从而提供方便快捷无线网络接入和应用服务的城市。“无线城市”的实施,是衡量城市运行效率、信息化程度以及竞争水平的重要标志,对提升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层次、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支持,为“无线城市”建设、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为目的,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城市化融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总体规划、分类推进,突出重点、协调发展,服务社会、带动产业”的原则,以信息化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共享和普遍服务为核心,拓展无线数字应用领域,提升城市管理与运行效率,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标要求。从2009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济南、青岛、烟台、潍坊、东营、泰安、德州等市试点工作,确定“无线城市”应用系统、技术产品及运营模式,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无线网络接入服务,同时满足政府各部门在电子政务、城市管理、救助指挥、公共事业方面的无线网络应用服务,力争到2012年底,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高带宽、高可靠性的“无线城市”群。

  1.网络覆盖目标。基本在全省建成国内领先的无线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实现试点城市主要区域的无线宽带网络普遍覆盖,建成以试点城市为中心覆盖全省的“无线城市”群,最终实现全省“无线城市”的互联互通和跨区域漫游。

  2.业务应用目标。实现无线宽带业务在试点城市政务、商务、生产、生活等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深入应用。

  3.产业目标。通过不断完善“无线城市”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相关领域进一步发展,形成完整“无线城市”产业链的雏形,使我省成为国内“无线城市”相关设备主要产地;通过无线宽带业务应用促进服务业升级,实现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信息化目标。促进全省城市信息化水平提高,努力实现全省信息化应用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信息化水平初步迈入世界先进行列的目标。

  三、“无线城市”试点工作的重点应用领域

  (一)移动电子政务工程。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广在移动办公等领域应用无线宽带网络,开发建立政府移动办公系统,建设移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形成“无址办公”应用模式,提高政务信息的流转和交互效率。推进市政、文化、旅游、交通、气象等信息资源的共享,构建政府移动信息化服务系统,最终形成以无线网络、基础信息、支撑网络和综合应用为基础的立体移动电子政务系统。

  (二)移动电子商务工程。鼓励通信运营企业、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相互协作,在企业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环节,建设移动信息化应用系统。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金融证券、商贸流通等领域的应用,面向公共事业、交通旅游、就业家政、休闲娱乐、市场商情等领域,发展移动支付、手机“一卡通”、移动物流配送、无线企业和移动商务管理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扩展传统电子商务系统的应用范围和方式。

  (三)公众移动信息化工程。构建无线网络应用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人口、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的基础性信息资源库,整合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交通、旅游、农业等公益性信息资源,积极推进无线医疗、无线数字广场、无线景区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大力推进无线宽带业务在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便民支付、城市“一卡通”、业务咨询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模式创新。

  (四)移动电子社区工程。以加强社区实有人口管理和服务为重点,结合智能化社区试点建设,积极开展移动电子社区的试点示范,以完善社区无线宽带信息服务设施为主要任务,推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集约化移动信息服务模式,大力推广移动平安社区监控平台、移动抄表、无线便民信息服务亭等项目,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用的无线宽带智能化楼宇和居民社区。

  (五)无线数字城市管理和应急联动工程。积极推进新型城市管理无线基础网络的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区卫生等信息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无线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无线城市监控系统、大气污染无线监测系统、无线路灯监控系统项目,实现公安、消防、交管、城管、城建、急救等部门协同联动。

  (六)“三网融合”工程。加快推进有线宽带城域网、无线宽带城域网、地面数字电视网、移动多媒体广播网等服务网络的有效融合,促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在“无线城市”领域的率先突破,逐步建成覆盖广泛、高速互联的“全网通”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移动互联网、移动电话、数字电视终端设施的“一机多网”,实施无线数字家庭普及计划,实现“无线城市”服务终端设施多渠道、多业务和多网络的拓展应用。

  四、加强“无线城市”支撑体系建设

  (一)建立完善“无线城市”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有效发挥平台聚集效应,逐步统一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形成覆盖全省的移动信息化服务门户。整合运营商优势资源,推动行业性和区域性服务平台的建设,不断培育和孵化优秀的“无线城市”产品和服务,全面推进“无线城市”产业链形成。

  (二)实现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分区域、按步骤加快建设先进适用、组网灵活的无线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在公共安全和应急联动的业务场所,还可考虑借助数字无线集群网络接入。加强宽带和移动网络的融合,更好满足城市管理、应急保障、定位测控、生产调度、公众服务等方面的无线应用需求。

  (三)推广普及“无线城市”终端。组织省内外IT企业进行“无线城市”终端的研发,加快产品上市进程,丰富“无线城市”接入手段。对通信运营企业“终端+无线宽带”资费给予政策扶持,促进“无线城市”各类终端的市场普及。

  (四)培育“无线城市”产业。积极扶持信息服务企业开展基于无线网络的增值服务,拓展多种应用形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积极推进有线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的有机结合,将传统文化产业与无线网络有机融合,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

  (五)制定统一的规范体系。参照国家相关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统一的“无线城市”建设相关规范。统筹规划,统一系统网络技术规范、连接接口及相关协议,规范信息资源库开发,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推进步骤

  “无线城市”试点工作从2009年下半年到2012年底分3阶段推进。

  (一)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下半年,组织有关设区市政府制定“无线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试点申报工作由设区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审核后确定。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0年上半年,开展试点工作,统一技术规范,建立统一的“无线城市”支撑服务体系,建成覆盖主城区的无线宽带城域网。

  (三)推广应用阶段。2011年,各试点城市要在主城区实现无线上网功能的基础上,重点在移动电子政务、移动电子商务、移动电子社区等领域进行试点。在无线技术和网络覆盖进一步完善后,在城市管理和应急联动系统中运用无线网络。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加强对“无线城市”试点工作的组织,加强统筹规划,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广泛参与,为我省“无线城市”建设提供保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法规等多种手段,对“无线城市”产业链中相关企业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可采取适当的财政、税费优惠措施,协调提供市政基础设施资源等,充分调动相关企业的积极性。采取有效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无线宽带业务在政府部门的率先应用。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支持各通信运营商争取国家及各通信运营商总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建设发展资金支持。

  (三)认真抓好应用试点和示范工作。尽快启动需求迫切、条件较好的会展中心、大学校园、全运会场馆、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典型应用项目的示范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在方案指导、政策扶持、专家咨询、应用开发等方面给予支持,培育一批“无线城市”应用典型和示范单位。各试点城市要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和推广“无线城市”建设示范成果,完善网络功能和运行机制,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打好基础。

  (四)协同推进“无线城市”产业发展。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应用规划,加强对新一代移动通信网设备产业化的扶持力度,特别对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产业链涉及的半导体、电子器件、移动终端、移动网络基站设备、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给予支持。科技、工商、财税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定对3G应用与“无线城市”产业的支持措施。通信运营商应为“无线城市”发展提供优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服务,积极推荐我省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及相关设备供应商的产品进入集团采购目录。

  (五)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完善“无线城市”宽带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抓好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关键领域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重点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加强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网络社会自治和自律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络等各种媒体,积极开展群众性、趣味性、多样性的“无线城市”普及活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的“无线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主题词:信息 城市 试点 意见

抄 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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