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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2016.08.04来源:

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生产


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

通知

鲁发改财金〔2016535

各市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信、合法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18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 1001号)http://www.sdfgw.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605301511075742605.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海关    济南海关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16年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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