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照市质监局印发通知,新下放3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事项到区县,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事项,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3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事项包括:1项行政许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1项行政权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项服务事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至此,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事项委托下放已实现全覆盖,打通了最后“一纳米”。
本次相关事项下放是市质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便企便民、提升效能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分级、属地,以属地管理为主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严格监管”的加法,“优化服务”的乘法,将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减少折返次数,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更好的落实属地监管,及时将特种设备纳入信息化动态监管系统,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助力打造“干部作风最好、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品牌。
为确保下放工作事项接得住、接得好、不断档,日照市质监局设置了1个月的过渡期,便于工作承接。一方面要求各区县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根据承接下放工作事项实际需要,及时配备加强工作人员,购置设备设施,强化人员培训。另一方面日照市质监局强化培训指导、督导机制,保证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确保下放工作事项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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