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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在青岛举办

2016.04.08来源:

会议现场

张军研究员进行授课


近日,由 医用氧舱专业委员会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全国《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在青岛举办,青岛市质监局特监处辛晓峰副处长,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培嵩教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培训部张虹主任、济南军区总医院陈庆莹副院长、山东省高压氧医学会主任委员、 医用氧舱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有存教授、《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草人张军研究员等出席了开班仪式,来自全国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氧舱制造、安装、维修、使用单位(全国各大医院)的相关人员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协会郭怀力秘书长主持。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11月颁布的TSG R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于201661日正式实施。《规程》是根据关于制定“大规范”的思路,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统一氧舱的分类和调整适用范围,结合多年安全监察工作经验和技术发展,以及在《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整合安全监察工作所涉及氧舱材料、设计、制造、安装、监督检验、使用、改造与修理、定期检验等环节的基本安全要求,形成覆盖氧舱安全监察工作内容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新《规程》对氧舱的分类、氧舱的组成、氧舱舱群、氧舱的改造与修理等进行了定义,增加对氧舱的设计使用年限,额定进舱人数,工作介质质量以及氧舱安装的设计,改造与修理,安全使用管理以及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次宣贯班邀请主要执笔人张军、袁素霞、林彦群、于丛娟等专家分别就氧舱的材料、制造、使用、管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安全附件等进行了宣讲释疑。本次宣贯活动,把氧舱的制造、管理、使用和检验等多方有机地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保障高压氧医学健康发展,是协会为搭建一个建设“平安山东HBO(高压氧)”会话协作交流平台的一项开创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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