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已于2023年4月4日公布,自5月5日起正式实施。
为使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充分领会两个规定内涵和具体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拟联合 于2023年10月11日-13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举办“总局第73号、第74号令宣贯会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能力提升培训班”,届时将邀请总局领导和相关专家对各项内容详细解读,欢迎各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会。
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和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时间、地点
1、宣贯日期:2023年10月10日报到,10月11日-10月13日宣贯。
2、培训地点:泰安君通东都宾馆(具体地点、乘车路线见附件)。
二、宣贯对象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
4、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人员。
三、宣贯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知识;
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事故调查与处理技巧;
3、质量安全风险识别、防控及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6、(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工作职责及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机制建立与运行;
7、两个规定与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融合详解。
四、报名方式
本次宣贯活动自愿参加。请欲参加人员于10月10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五、宣贯费用
1、宣贯费:1600元/人(含资料费)。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和 会员单位1400元/人(含资料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800元/人(含资料费)。
2、请欲参加宣贯的相关人员于10月10日前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六、食宿费
1、参加人员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其费用自理。
2、食宿标准:240元/人·天(标间合住),380元/人·天(单人单住),报到时请向酒店缴纳。
七、相关资料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
以上资料将在报到时发放。
八、培训证书
宣贯结束后,将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和 联合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两个规定”培训记录存入单位培训档案备查,并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九、联系方式
若对活动进一步了解,可按以下方式与主办方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1、 联系人
谢晓航 孙 宇 0531-88023907
2、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联系人
赵 和 010-59068814/18339833035
黄慨红 010-59068854/18618373255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8月30日
通知pdf版(可下载):关于在泰安举办总局第73号、第74号令宣贯会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单位名称: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联系地址:济南市华能路89号山东质监综合服务大厦2楼205室邮政编码:250100 传 真:0531-55692988综 合 部:0531-55692989 培 训 部:0531-88023952 0531-88023939 评 审 部:0531-88023938 学术交流部:0531-8802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