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党组安排,4月25日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培训会议,邀请省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季东晓教授进行辅导授课。 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参加了此次培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不断完善纪律规矩。在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方面,此次《条例》进一步完善纪律条款。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增加了“结交政治骗子”的处分规定;对党员网络言行进行切实规范约束;对于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的,增加处分规定。
党支部将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突出学习重点,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对党纪熟知于心,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贯通党纪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推动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提高免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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