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相关推荐

协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协会动态 > 正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发布 8月起实施

2015.04.29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427日讯(记者 佟明彪)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质检总局日前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于81日起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将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办法》明确,凡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资质认定。取消了在华设立外资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年限规定,体现国民待遇。延长了许可有效周期,优化了许可评审程序,减轻了机构负担。强化了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要求,突出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行业属性。落实机构主体责任,促进机构严格自律。

《办法》还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制度,完善建立资质认定信息公开制度。国家认监委将建立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平台,以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协会对公账户

单位名称: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
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济南市华能路89号山东质监综合服务大厦2楼205室
邮政编码:250100 传 真:0531-55692988
综 合 部:0531-55692989 培 训 部:0531-88023952  0531-88023939
评 审 部:0531-88023938 学术交流部:0531-88023907

手机网站

订阅号

服务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