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山东省特种设备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精神,现将焊工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的原则,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主办, 承办。成立2021年山东省特种设备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竞赛职业(工种)
焊工。
三、参赛对象
凡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并持有特种设备上岗证书,各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参赛单位具有一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关系的人员,经各市选拔推荐,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已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人员、参加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技能竞赛且获得前3名的人员不再具有参赛资格。
四、参赛队伍构成
参赛队伍由各市组织选拔推荐:焊工技能竞赛每市推荐1-2个参赛队,每个队选派3名选手参赛。各队同时选派1名领队负责联系组织。
驻鲁央企、省属大企业和往届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经企业内部比赛选拔各组织1个代表队可直接报名参赛。
五、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决赛按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标准,并适当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新知识、新技术进行命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二)竞赛分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核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70%,两部分相加为个人总成绩。竞赛名次按个人总成绩高低排定,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实际操作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实际操作技能成绩也相同时,按照比赛完成时间短者名次列前。
六、奖励办法
(一)获得焊工竞赛第1名的选手,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获得焊工竞赛第1名、第2名和第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奖励。
(三)获得焊工竞赛前6名,且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其他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焊工竞赛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四)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
1.个人奖:获得焊工竞赛总分第4-8名的选手,每人给予800元的奖励;获得焊工竞赛总分第9-12名的选手,每人给予600元的奖励;获奖选手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2.团体奖:按照参赛队总成绩排序,奖励前6名,颁发奖牌。
3.优秀组织奖:主要用于奖励成绩优异、作风表现良好,为竞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奖牌。
各参赛单位对本次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的选手,可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另行拟定奖励办法。
七、竞赛时间、地点、承办协办单位及联系人
1.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主办单位联系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宜坤
电话:0531-88527508
3.承办单位:
联系人:孙宇 董彬
电话:0531-88023907
传真:0531-55692988
电子邮箱:yusun1997@163.com
八、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2021年山东省特种设备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Microsoft Excel格式)(见附件2)和选手的照片(电子版)报送至承办单位。
附件:
1.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山东省特种设备焊工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山东省特种设备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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