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对在用燃气(油)锅炉尾部加装节能换热器事项的请示》(沪质技监特处【2011】25号)收悉,关于锅炉尾部加装节能换热器,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在锅炉尾部加装承压节能换热器且换热介质参与锅炉介质循环(如加装省煤器),属于锅炉改造。反之,不属于锅炉改造,但如其参数属于压力容器范围时,应按压力容器进行管理。
二、在燃气(油)锅炉尾部加装节能换热装置时,可能引起烟风阻力变化、风机负荷增加等问题,锅炉使用和改造单位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确保节能改造不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综合经济性能。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单位名称: 账 号:1602023919200059151开 户 行: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税 号:51370000MJD6177755
联系地址:济南市华能路89号山东质监综合服务大厦2楼205室邮政编码:250100 传 真:0531-55692988综 合 部:0531-55692989 培 训 部:0531-88023952 0531-88023939 评 审 部:0531-88023938 学术交流部:0531-88023907